[百姓关注] 通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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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期,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六安市裕安区禾家惠生活超市玲珑苑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路口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乐尔辉商贸有限公司独山分公司销售的散称洋鸡蛋,甲氧苄啶、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润购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吡虫啉

吡虫啉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它可用于多种作物,如水果、蔬菜等农林产品,来防治害虫。然而,如果吡虫啉残留量超标,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快速控制虫害而加大用药量,或者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导致上市销售的产品中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因此,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建议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合理使用农药,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农产品时也应注意查看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信息。


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生姜中噻虫胺最大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不合格属于农药残留超标,造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在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违规过量使用所致。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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