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4〕133号),收回金寨氢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21.9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金寨经济开发区南一路,原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28995号。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金寨县汤家汇镇2024年9月行政处罚结果
权力类型: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 被处罚单位(个人):夏* 案件类型:擅自占用报批林地红线范围外的林地搭建简易棚房和堆放建材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1.责令2025年3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798800元1倍的罚款,计5.798800元。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2024.9.9
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寨县汤家汇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