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六安365 于 2023-12-13 10:53 编辑
2023年关于敦促 霍邱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 限期回国的第三次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是指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非法出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赌博、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所称霍邱籍人员是指安徽省霍邱县户籍地人员。本通告所称霍邱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以公安部下发名单为准。
务必悬崖勒马,把握机会,立即回国!
<span]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霍邱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入境回国。主动回国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对于合法出境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国的人员,排除涉诈嫌疑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再出国。
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人员或家属应当提前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尽快通过正常渠道回国投案自首。
<span]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滞留境外的霍邱籍涉诈重点人员,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2.一律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凡是未按期返回,仍滞留境外的涉诈重点人员的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追缴、没收。
4.一律立案打击。符合涉嫌犯罪立案条件的,根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一律以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或偷越国(边)境罪等立案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霍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14名霍邱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名单: 姓名:李晓春 户籍地:曹庙镇吴阳村
姓名:宗志武 户籍地:夏店镇民安村
姓名:余千亮 户籍地:花园镇姚楼村
姓名:余道祥 户籍地:花园镇姚楼村
姓名:胡中新 户籍地:花园镇姚楼村
姓名:王会阳 户籍地:孟集镇孟集村
姓名:周传经 户籍地:夏店镇胡店村
姓名:於国兵 户籍地:经济开发区吴集村
姓名:沈宏 户籍地:临淮岗镇下姜台村
姓名:施创
户籍地:河口镇永安社区
姓名:马相兵 户籍地:石店镇郑塔村
姓名:曾伟义 户籍地:高塘镇冀台村
姓名:李绍成 户籍地:龙潭镇新桃村
姓名:谢承亚 户籍地:彭塔镇松台村
来源:霍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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