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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举报方式公布!事关我市燃气安全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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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重要通知_20230413111350.png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有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现将六安市燃气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燃气安全问题请积极予以反映。

一、举报电话

市燃气工作专班:
0564-3925111;
各县区燃气工作专班:
金安区:0564-3266225;  
裕安区:0564-3328306;
开发区:0564-3632255;  
叶集区:0564-6488412;
舒城县:0564-2787226;  
霍山县:0564-5020506;
霍邱县:0564-6020379;
金寨县:0564-2716043。

二、举报范围


1. 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充装站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2. 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瓶灶管阀”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

3. 燃气企业未签订供用气合同、未定期开展餐饮等用户入户安检、随瓶安检,未进行安全要求告知等违规行为。

4. 餐饮企业及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行业领域用气单位购买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灶管阀”,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违规行为。

5. 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未规范设置或不畅通等违规行为。

6. 企业或居民在小区车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等行为。

7.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充装许可、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等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违规行为。

8.其他危害燃气安全的情形。

提醒广大市民,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燃气安全关乎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发现和提供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线索,我市、县工作专班将及时跟踪落实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督促整改,与大家共同携手守护城镇燃气安全。

六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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