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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刚刚!六安一地出台了最新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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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本帖最后由 六安365 于 2023-10-25 14:23 编辑

重要通知_20230413111350.png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六建房函〔2023〕640号)、《六安市住建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契税补贴申报流程>的通知》(六建房函〔2023〕5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就业创业购房补贴。《关于印发金寨县促进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住建〔2022〕98号)第三项鼓励就业创业安居补贴政策顺延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标准及申报方式不变,详见附件1。

二、发放购房契税补贴。普通家庭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及规划性质为公寓的可售房源(不含地下室、车库、办公、商铺、自持房屋及二手房),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的 50%申请补贴。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附件3。

三、给予团购补贴。企业等用人单位非必要不在厂区新建职工宿舍。一次性团购县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公寓5套及以上的(不含二手房),在享受第一条、第二条政策的同时,可按购房合同价款的1%申请团购补贴,产权证须办在团购单位名下。支持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4。

四、实行购房券安置。县城拆迁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支持开发企业对持券购房人给予购房优惠。

五、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我县累计缴满公积金6个月的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提高到 80万元。在我县缴存公积金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本人月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房地产项目和保交楼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七、优化车库销售条件。项目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相应区域地下车库能够连通,且地下车库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的,开发企业可一并申请预售许可(不可销售的人防地下室等除外)。

八、调整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限。出让住宅或商住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九、实施县城更新片区改造。对县城更新项目进行片区整体设计,按照“肥瘦搭配”的原则,吸引企业一体化推进片区改造完善片区功能。根据项目对城市功能完善贡献度,给予容积率等管控指标激励。落实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融合发展措施。

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各类媒体准确解读房地产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

目前尚在有效期的同类政策,购房人可自行选择,不重复享受。凡使用购房券购买的商品房不享受本通知内优惠政策和措施。

本措施由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寨县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寨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六安监管分局金寨监管组负责解释。申请各类补贴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1.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申报细则
2.购房契税补贴申报细则
3.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契税补贴申报细则
4.金寨县单位团购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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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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