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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3年9月(2023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安徽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35125例。
甲类传染病中报告1例霍乱,无鼠疫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流感10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7442例,死亡5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56%。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7682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68%。
十月气温逐渐转凉,昼夜温差大,新冠、流感等传染病高发。此外,中秋、国庆“两节”,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加,疾病的传播风险升高。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或外出游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重点预防霍乱、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猴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羌虫病等传染病的发生。
注:
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 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不含“港澳台”和“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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