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入城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黄牌),除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进城需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外,平峰时段不再限制通行。其他类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
二、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三、本通告适用于霍邱、舒城、金寨、霍山县及叶集区城区等全市范围城市道路,各县区不再另发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