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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未佩戴头盔,已多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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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六安365 于 2023-3-2 10:22 编辑

3月1日起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我市开出多张警告罚单

梅山南路和佛子岭路交口,经过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的“戴头盔 保平安 促文明”行动,路口非机动车骑行人员的头盔佩戴率相较于之前已有明显提升,不少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已经自觉佩戴了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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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有极个别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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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宣传《条例》内容要点,明确处罚力度,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并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给予了警告处罚,不到半个小时,民警便开出多张警告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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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发布的《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由于条例刚开始施行,目前,交警仍以劝导、警告为主。

但需要注意的是,《条例》实施后的警告处罚与此前的口头警告不同,会留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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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是手段
安全才是目的
六安公安交警在此提醒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出行

一定要记得规范戴头盔
搭载人也同样要记得戴好头盔
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逆行、闯红灯等

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新规条例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一定要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发表于 2023-3-6 0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那个精力写罚单还不如监督他们买个头盔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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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 1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险,今天差点忘带头盔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3-3-2 1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早上上班都经历这条路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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