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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判了4年!六安4人涉嫌养老诈骗!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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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裕安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骗意识,织密养老诈骗防范网,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9月期间,李某、宋某等人(已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从事网络诈骗活动,他们招揽被告人梁某、高某、方某、江某等人(其余人员已另案处理),使用购买的微信号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物色诈骗对象,虚假宣传“香港荃德智慧护老项目认购原始股”,以“每日返还认购金额2.5%的收益”“可以免费养老”等诱骗数百名被害人投资,诈骗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为了显得更加“正规”,他们每天会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资料和图片信息,并制作了一个网站链接,“客户”投资后,登陆网站就能看到投资金额和收益,如果拉人投资,还能获得鼓励奖,为骗取信任,他们会让投资人先尝点“甜头”,最初每天会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返利,等到骗取一定金额后,于2020年9月12日左右,便以平台升级、原始股认购完毕等为由,解散微信群并断开网络链接。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公诉机关指控,按照业绩提成,被告人梁某获利9万余元、高某获利约8万元、方某获利9000元、江某获利7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高某、方某、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达到量刑标准,四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属于从犯。鉴于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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