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区
“五四红旗团(工)委、团(总)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2021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成为现实,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开启。全区广大青年听党指挥、矢志奋斗,积极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青团金安区委决定,授予共青团金安区孙岗镇委员会等20个基层团(工)委金安区“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授予共青团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等75个基层团(总)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冯雪林等30名同志金安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周璇等100名同志金安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希望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克难奋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区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为打造经济强区、建设美丽金安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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