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生日的方式有很多种 他偏偏选择最厉害的那种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结果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1月22日21时许,舒城城中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城区文化广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违法嫌疑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现场调查取证。
经查:当晚20时许,秦某为了给娄某庆祝生日,增添生日氛围,两人购买了名为“星光”和“繁花似锦”的若干烟花来到城区文化广场燃放,刚好被巡逻的民警发现。
两人违规燃放爆竹的地点和时间属于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时间,根据《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汇报舒城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秦某和娄某各罚款五百元处罚。
舒城警方郑重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切勿以身试法
再次重申!!! 县城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仅为 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 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 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
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 在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里 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包括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电子礼花等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物品) 用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更宜人的方式 欢度一个欢乐、祥和、安宁、清新的“低碳”春节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