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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屡罚不改!超市门口六安一男子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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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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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规定已有十余年,但酒后驾驶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屡罚不改,近期,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就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后再次醉驾被查处。

2023年1月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街道长健超市门前路段时,撞上袁某某停在路边的四轮电动车,后张某某驶离现场。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2.7mg/100ml。经查实,此前张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六安市公安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500元;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六安市公安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裕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移送法院起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裕安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已于4月12日开庭并当庭宣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莫心存侥幸,
触犯法律红线!

发表于 2023-4-17 1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如果非要喝酒叫下代驾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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