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的“酒司机”
被查处一次都会幡然醒悟
可总有人不知悔改
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权威
近日,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查获一名酒驾司机
竟然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2022年5月15日晚,交警一大队在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南华路交口例行开展酒驾查缉行动。22时29分许,查缉点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在快到达查缉点时,提前停靠在路边,驾驶员下车准备离开,便立即上前核实情况。
虽然驾驶员带着口罩,执勤人员第一眼看上就很眼熟。经调查,该驾驶员分别于2014年因酒驾被六安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处罚,2020年二次酒驾被交警一大队处罚拘留五天,吊销驾驶证。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毫克,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因该驾驶员三次酒后驾驶,且无证驾驶,交警部门拟对其除以行政拘留20天(分别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罚款3000元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本来就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更过分的是屡教不改
六安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大家
酒后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请勿酒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