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度省政府
督查激励拟激励市、县(市、区)
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精神,我局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2021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现对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激励市、县(区)名单进行公示。
拟激励市:六安市、亳州市。
拟激励县(区):六安市金安区、金寨县、萧县、泗县 。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0551-62601286。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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