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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我市“三到位”做好定向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工作,为企业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政策主要面向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4月26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即申即享”:通过数据共享判定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在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相关企业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申请”模块中确认申请后,直接享受缓缴政策。
4月26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5月2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恢复办理业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线上“即申即享”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下申请办理。
同时,各级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确认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或在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依据,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参保企业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新开办企业符合缓缴政策的可以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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