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买房子
找装修
看汽车
结婚啦
寻美食
带孩子
出去浪
养身体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
论坛
›
城市前线
›
六安杂谈
›
帖子
返回列表
[百姓关注]
偷越边境罪案件公开审理!两人获刑!
[复制链接]
谦让向冬瓜
谦让向冬瓜
当前离线
积分
1852
分享到:
发表于 2022-2-2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六安市舒城县法院近日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2月28日从法官处了解到案件详情。
据悉,2020年7月,被告人甘某林通过邢某某(另案处理)安排准备到缅甸务工,并经邢某某的同意,邀约了被告人甘某成及王某、孙某(均另案处理)一同前往。二被告人系叔侄关系。在邢某某的安排下,2020年8月7日甘某林、甘某成等四人在山东省青岛市汇合后一同乘飞机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后甘某林、甘某成等十多人共同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偷越国境线至缅甸境内,其中,孙某在偷越国境线途中因体力不支而放弃。
同年9月1日、9月28日,甘某林、甘某成分别向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投案,并因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分别被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千元。“我们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某林、甘某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法官说,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甘某林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甘某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甘某林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8-2015
六安城市网
(https://www.0564abc.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0564ABC
技术支持:
天辰文化传媒
皖ICP备15014094号-2
皖公网安备:34150202000233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3333332 邮箱:luolei3000@qq.com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