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为企业“加油助跑”,六安开发区发布“助企十策”!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日前,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助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试行)》,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降本增效、品牌创优等十个方面,提出23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干货”措施,用“真金白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加油助跑”。
加大资金支持。设立助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以及省、市各类奖励开发区财政配套。
鼓励做大做强。对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企业升规纳限给予奖励,并对其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实施按档奖励,最高可享受40万元奖励。其中,对首次升规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及以上的“小升规”工业企业,以及首次升规纳限的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投产升规的工业企业:按季度分档给予奖励,其中,一季度入规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二季度入规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四季度入规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限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服务业企业(园区、总部)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新增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照企业(园区、总部)当年对本级财政新增贡献额的50%、60%、70%、80%给予奖励。
支持数字化转型。对企业进行技改设备投资及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等进行奖补。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且生产设备(含工业软件)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期内生产设备购置额的5%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提升科技创新。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名单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对当年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通过贴息支持、房租补贴、节能降碳奖励等方式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对当年获得省经信厅支持数字化转型政策中金融贷款贴息支持项目的,按照省财政拨付金额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贴息100万元。对租赁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和生产用房的规上高新技术工业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0%以上的,按当年实付房租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对上年度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高新技术或战新产业工业企业,因生产需要短期内无法自建厂房的,经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可由东城公司代建厂房。
推进产业配套协同。鼓励区内企业使用地产品,加强区内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对购买区内其他非关联工业企业自产产品的,按年度新增采购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为满足生产需要而采购区内企业(同一投资人的企业除外)生产的配套产品,按年度采购额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扩大利用外资。对当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属高技术产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奖励比例上浮至3%。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鼓励企业品牌创优。对当年获得“三首”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一次性奖励。
促进企业家队伍建设。从助企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20万元资金,保障区内企业家、企业高管、新生代企业家的培训和观摩学习等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助企十策’的重磅发布,既是给企业释放提信心、促发展的强烈信号,更是彰显开发区破解制约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的信心决心。”该区经贸(发改)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加大“助企十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实实在在赋能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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