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琴 发表于 2023-5-19 15:09

最新通告!裕安区新、老淠河全境水域禁渔!


近日,裕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新老淠河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通告指出,从2023年开始,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具体内容如下: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新老淠河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裕政〔2023〕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2023〕35号)有关规定,现将实行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裕安区新、老淠河全境水域

二、禁渔时间
从2023年开始,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要求
在禁渔期内,禁止在禁渔区从事以下活动:
1. 一切捕捞垂钓行为。
2. 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在禁渔期间,将在新、老淠河水域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四、处罚规定
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监督
区渔业、公安、水利、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及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水上、码头、餐馆、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本通告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如有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发布通告。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监督电话:110、0564—3231363。

特此通告。

2023年5月16日
来源:裕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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