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米 发表于 2023-3-9 16:29

100多平方路面被损坏!六安一吊车未防护被严重处罚!



3月6日上午8时许,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二中队、县公路服务中心道路养护人员联合巡查公路时,在S241省道46K+350处,发现一辆履带式吊车未采取防护措施,违反《公路法》规定擅自行驶公路,造成路面100多平方破裂损坏。



交通执法人员当即现场勘验路损情况,疏导来往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向公路养护部门根据勘验的损坏情况赔偿路损费用。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铁轮车、履带车经营驾驶人员:《公路法》第四十八条明文规定此类车辆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许可,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00多平方路面被损坏!六安一吊车未防护被严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