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眼镜”问题,六安市消保委展开调查!
近期有部分消费者反映我市城区部分影院存在涉嫌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等不合规经营行为,引发较大的社会反响。为促进我市影院行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六安市消保委通过电话问询、实地走访、查看购票平台公示信息等方式开展调查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的必要条件、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设备,影院不应再转嫁给消费者。额外收取3D眼镜费用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
市消保委向城区影院经营者发出书面劝谕函,提出具体劝谕意见,要求城区影院经营者对照各自影院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是否存在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的内容,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进行自查自改。影院应在店堂醒目位置以及各线上购票平台明确告知消费者可免费提供3D眼镜(包括有无儿童款和夹片式3D眼镜),如销售3D眼镜供消费者选择,需明示各款式价格,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避免诱导消费。
截止目前,在市消保委调查监督下,城区相关影院经营者进行了相应整改。
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广大影院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带给消费者更优质的观影体验,提振消费信心,加速市场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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