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公安交警为您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9条,涉及生产、销售与维修、登记、通行与停放、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关切民众民生,为打造安全舒适便捷出行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条例》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六安公安交警对《条例》
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做成系列宣传片都是和您有关的干货敬请关注,共同学习
问:《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活动作了哪些规定?
答:国内生产和进口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制动性能、防火阻燃性能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销售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向消费者提供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并告知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知识和注意事项。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主页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并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等宣传。在本省生产、销售和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不符合规定的都着火了 最害怕的就是不合规定的电瓶 以前都很少发生电动车着火现象 就最近这几年 越发的多 厂商真不怕死 每年都得提醒那些无良厂商 和别人坐电梯对方趟进来一辆电动车 真吓人 这要是着火了 逃都逃不掉:'( 今天也开心 发表于 2023-2-16 15:59
和别人坐电梯对方趟进来一辆电动车 真吓人 这要是着火了 逃都逃不掉
我也遇到过 当时还没有那么多电动车起火的事 所以没在意 现在想想真命大:):) 电动车这块 交警还是得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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