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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举报电话公布!昨天,六安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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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医保报销的流程您知道吗?”
“遇到欺诈骗保的行为该如何举报?”

今年4月是全国第6个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4月2日,由市、县(区)两级医保局联合举办的“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 ‘救命钱’”——2024年六安市医保政策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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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八时许,在六安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中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活动现场,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通过悬挂横幅、设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解答等方式向现场群众普及了相关医保政策、欺诈骗保常见行为及举报监督渠道等内容。来自定点医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现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义诊、用药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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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医保基金监管有力有方,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现了安全高效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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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持续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推动基金监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医保政策入户入心,让政策支持为民惠民,切实增强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

此外,六安市医疗保障局还发布了《关于禁止利用享受门诊统筹等待遇机会骗取医保基金的通告》。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参保人员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欺诈骗保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如何举报欺诈骗保等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关于禁止利用享受门诊统筹等待遇机
骗取医保基金的

六安市自医保制度实施以来,陆续推出了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统筹待遇、双通道药品待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等政策,门诊统筹待遇作为住院待遇的一个有益补充越来越被广大参保群众所接受,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为防止机构利用门诊待遇套取医保基金,个人非法售卖收购药品造成基金损失,六安市医疗保障局特此通告: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不得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提供便利;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诊、购药;不得为参保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不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如医保部门发现上述行为,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罚款、暂停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等处理;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保人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凭证接受查验,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不得利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转卖药品非法获利。如医保部门发现上述行为,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实施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行政罚款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机构与个人非法收购、销售药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手段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医保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医保基金神圣不容侵犯。社会各界对于发现利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机会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可通过六安市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0564-3300202及拨打110报警电话等渠道向医保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相关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
若您在生活中发现欺诈骗保行为,
可以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
让我们共同守好医保基金!

来源:六安新周报融媒体记者 汤格 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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