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凌晨,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在S329开展冬季和年终岁尾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一台重型超限货车驶过S329苏埠镇潘家庄非现场执法卡点时,治超稽查布控系统及时锁定超限车辆相关信息并发出警报,提醒执法人员有超限车辆通过非现场执法卡点。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设卡布控,对该超限车辆进行拦截。
▲被查处的嫌疑车辆
当执法人员发现该嫌疑车辆后,立即使用车载喊话器进行喊话,并主动亮明身份,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员拒不接受检查,并从S329加速驶入G237,试图逃避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见状,一边驾驶执法车辆进行尾随,一边通知前方百洋铺治超站执法人员在沿途进行设卡拦截,最终在G237施桥段成功将该车进行查获,并引导至百洋铺治超站进行称重检查。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08.05吨,核载49吨,超限59.05吨,超限率为120.51%,是一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执法人员在固定相关证据后,立即责令驾驶员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同步对驾驶员进行开展“说理式”执法。通过向驾驶员宣传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性,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处罚。目前该车辆被依法扣留在百洋铺治超站停车场接受下一步处理。 “百吨王”是严重恶性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极易造成路面损坏、桥梁断裂,诱发交通安全事故,危害公路基础设施。在此,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一定要绷紧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超载超限运输。(杨中余)
知识多一点: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 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六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二)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来源: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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