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百姓关注] 总投资58211.5万元!涉及六安多地!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3-11-2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微信图片_20230426092655.png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安徽六安霍邱县城关镇10千伏新蓼大道交警队支线改造等工程核准的请示》(六供电运检〔2023〕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六安霍邱县城关镇10千伏新蓼大道交警队支线改造等工程。   

二、项目代码:

2310-341500-04-01-424450。

三、项目单位: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

六安市境内,含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区。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改造)10 千伏配变262台,配变总容量 5.537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826.144公里,其中架空747.867公里,电缆78.277公里;配套低压架空线路579.971公里,配套低压电缆线路 11.644公里;整改户表数15497户。

六、项目总投资58211.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七、项目实施应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节能成效。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减少对植被、土地的破坏,完善节水“三同时”制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八、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六安霍邱县城关镇10千伏新蓼大道交警队支线改造等工程项目汇总表

微信图片_20231122094203.png
微信图片_20231122094207.png
微信图片_20231122094208.png

来源:六安市发改委官网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