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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出租车(下简称网约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部分网约车的违规行为却影响了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带来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江中路集中整治专班自2月27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手抓保安全保通畅,建立与市公安局治安四大队联勤机制;一手抓重拳出击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坚持“科技支撑、规范执法”的方针,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全力护航群众安全出行。
2023年3月2日上午9时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江中路集中整治专班交通执法人员在龙井沟路发现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皖NQ**15后立即上报市交通执法支队科技专班组的工作人员,经过科技专班利用大数据比对后,证实该车涉嫌从事非法网约车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正在网上接单,且现场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面对证据确凿的违法事实,该车驾驶员表现出非常急躁的情绪且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并强行锁车逃离执法现场。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第一时间启动联勤机制,市公安局治安四大队立即出警并调来了拖车。
为体现人性化、“说理式”执法,交通执法人员和治安民警均采取了电话告知。面对复杂的现场情况,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耐心和司机展开电话交流,首先摆事实讲证据,说清了事理、说清了法理、说清了情理,告知该车已涉嫌从事非法网络预约经营运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车暂行管理办法》,我们将依法对你车辆和你本人予以调查取证。
通过耐心释法,该车驾驶员开始逐步认识到错误,再次回到执法现场。
“我也不懂,刚开始我确实很害怕,没想到你们耐心给我讲道理,指明违反的法律条款,还替我的安全着想,让我知道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以后再也不干(非法网约车)了。”面对苦口婆心、耐心解释的执法人员,该车驾驶员的情绪也慢慢稳定下来,并对自己的激动情绪道歉,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驾驶员和车辆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依法核查,驾驶员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江中路集中整治专班对当事人决定给予罚款3000元、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下一步工作中,长江中路集中整治专班将持续不断的加大打击非法运营车辆的力度,同时,让“人性化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充分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同时也提醒广大旅客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乘坐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的“黑车”,确保旅客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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