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六安一男子借他人金项链“装门面”!历经9年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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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九年前,六安市舒城县一男子为谈生意,借他人金项链“装门面”,却因保管不善将项链丢失。九年后,金项链的主人无奈起诉要求赔偿。8月2日下午从舒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处了解到,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近日在舒城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毛某赔偿原告查某损失5万元。

      据悉,查某与毛某父亲系朋友关系。2012年8月,毛某因谈生意需要,向查借金项链一枚(该金项链重130克,当时购价每克400元)。此后,毛某因保管不善将该金项链丢失,遂向查某承诺赔偿5万元,并于2013年1月出具一张5万元借条。此后查某向毛某索要无果,无奈之下最终到舒城县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中,毛某从查某处借金项链一枚,因保管不善丢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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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九年了,金价涨了吧
发表于 2022-8-3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狐朋狗友
发表于 2022-8-3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自己拿去卖了吧
发表于 2022-8-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愣头愣脑的
发表于 2022-8-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九年的事情,就一个金链子还能拖到现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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