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吴厚丽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加虎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良平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伟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扬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超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培庚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驻京招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俊同志任市驻沪招商中心(市驻松江区办事处)副主任; 田刚同志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宜国同志的市驻沪招商中心(市驻松江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崔萍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先兵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光礼同志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驻京招商中心)副主任职务。
经研究决定: 姜文龙同志任市投创中心副主任; 免去沈孝红同志的市投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永伟同志的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经研究决定: 李守红同志为市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免去许德胜同志的市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经研究决定:
免去许兵同志的市残联副理事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