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纪委监委对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原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汪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波身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却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私德不修、生活作风不正;顶风违纪、将临时性工作机构当成自己的“小金库”。
汪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六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六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六安市第五次党代会、金安区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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