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2024年“两节”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治欠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全市大部分建设施工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欠薪问题处置,2024年“两节”期间全市治欠工作稳定有序。但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单位、包工头等,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按履行整改指令要求,不配合处置欠薪投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
(一)市直:中丞时代天境项目
1.建设单位:六安市天辰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3MA2UKJGK4Y,法定代表人:郑智。该公司未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不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未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造成农民工讨薪,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2.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翔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51141708H,法定代表人:童静,主要负责人:童中权,现场负责人:褚华敏。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未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3.分包单位:安徽西蜀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善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MA8NDD404E。该公司未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
1.给予六安天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在六安市开发的工程项目,申请拨付房屋预售资金时需经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审核,不享有六安市各种评先评优和政策激励申报资格。
2.给予安徽翔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公司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不准在六安市承接新建工程,不享有六安市各种评先评优和政策激励申报资格,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重点监察。
3.给予安徽西蜀劳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企业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二)市直:山水城市奥特莱斯项目
分包单位:六安佳士得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德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MA8N60566C,公司主要负责人吴鹏,身份证号码:342423********7238。该公司未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挪用项目劳务款,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整改指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六安佳士得劳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将该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赵德燕、主要负责人吴鹏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主要负责人吴鹏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企业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三)市直:帝景公园世纪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朗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苗华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MA2WUY8L9E。该公司未落实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全面实施监督管理,未及时有效做好欠薪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安徽朗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其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在六安市新承接工程项目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3%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市直:西晟邻里中心项目
专业分包单位:六安腾硕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从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MA8P0JP13A,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明明,身份证号码:342401********5675。该公司未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六安腾硕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其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企业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五)市直:江山赋盛唐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云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NXA105L。该公司未按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严,未积极有效处置化解欠薪矛盾纠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安徽云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其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在六安市新承接工程项目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3%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六)金安区:年产2万吨钢结构桥梁建设项目
分包单位:宿松鹏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春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6MA2UKN755T。该公司未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拒不履行整改指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宿松鹏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企业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七)裕安区:裕兴小微创业园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联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春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MA2UXR1U3G。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严,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安徽联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裕安区:恒源机械厂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中流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丙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3MA2UR6A647。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严,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安徽中流建筑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对安徽中流建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九)霍邱县:上书房项目
该项目实际承包人常其星,身份证号码:341226********0012,户口所在地: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胜利居委会。该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没有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起工人讨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霍邱县人社局对常其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对常其星应审慎使用。
(十)舒城县:万达项目
1.建设单位:安徽科城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2TT9FL75。该公司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未积极处理农民工讨薪事件,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2.施工总承包单位:港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A2W79G。该公司承建的舒城万达·紫薇公馆项目、万达·晴岚街项目、万达·龙津园项目、万达·鹿起园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严,引起农民工讨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3.分包单位:舒城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绍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8NU8UB9H。该公司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未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未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引起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梁尚江,身份证号码:342425********4038,户口所在地:六安市舒城县。梁尚江为舒城万达项目木工班组实际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未支付给农民工,引起农民工讨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
1.给予安徽科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其所开发经营的工程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在六安市开发工程项目,申请拨付房屋预售资金时需进行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审核。
2.给予港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其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在六安市新承接工程项目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3%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给予舒城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列入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企业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4.对梁尚江予以警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其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十一)舒城县:碧桂园·公园壹号项目
1.施工总承包单位: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泽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27946T。该公司未按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严,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2.分包单位:六安华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中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597089051C。该公司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未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未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3.李庆福,身份证号码:340321********4358,户口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陈集乡瓦三村瓦坊庄。李庆福为该项目外架班组长,以工程款结算亏损为由,不积极配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
1.给予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其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在六安市新承接工程项目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3%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享有六安市各种评先评优和政策激励申报资格,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重点监察。
2.给予六安华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企业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3.对李庆福予以警示,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该自然人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十二)金寨县:明发城市之光项目和阅山悦府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397043024A,负责人:王英杰,该项目实际负责人:周勇、赵曼。该公司在承包金寨县明发城市之光项目和阅山悦府项目消防工程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农民工讨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金寨县人社局将项目实际负责人周勇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通报之日起,该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谨慎与该企业合作。
(十三)霍山县:万东千江月小区工程项目
周春,身份证号码:413026********5216,户口所在地:河南省固始县黎集街道。周春为该项目木工班组长,以工程款结算亏损为由,不积极配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整改指令,造成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霍山县对该项目欠薪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将周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周春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十四)市开发区:旭辉—中骏项目二期大区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南京垄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圣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694630081K。项目实际负责人:汪存泰。该公司未严格履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规定,工资支付台账不完善,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不严,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拒不履行整改指令,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处置措施:
1.给予南京垄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自通报之日起,其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在六安市新承接工程项目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3%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给予项目实际负责人汪存泰全市通报批评,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其合作时,应审慎使用。
二、非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
(一)金安区:六安家多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智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RFRNP1Y,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东路中州家居市场3楼。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履行整改指令,拒不执行农民工工资速裁庭裁决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给予六安家多多装饰工程有限全市通报批评;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欠薪款项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裕安区:安徽隆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3MA2UP2BF2K,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8号楼。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劳动者工资,转移资产,拒不履行整改指令,导致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对安徽隆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叶集区:六安市叶集区刘氏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良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RQBM908,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双渡物流园。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履行整改指令,造成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对六安市叶集区刘氏物流有限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舒城县:安徽哈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8N9JL58D,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开发区纬三路五金产业园11幢1层101。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履行整改指令,造成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对安徽哈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市开发区:六安畅弘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8PNJ9B95,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路72号。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履行整改指令,造成不良影响。
处置措施:对六安畅弘服饰有限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