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
深刻汲取南京“2·23”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 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安委办紧急通知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4日
相关法规根据《安徽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安消防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请收好下面这份安全指南
来源:六安消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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