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百姓关注] 寒假最新通知!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4-1-2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
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严厉打击
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
“游学研学”“冬令营”
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等

db2c041f6547d1bd686acc2fad61fc0a.jpeg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于实现中央部署的“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各地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就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督执法,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查违规培训,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要严防安全风险,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指导机构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认真及时核查处置各类问题和线索;要强化艺考培训监管,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推进综合施策,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落实,强化年审工作,推动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强化预收费监管,指导机构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引导家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购课、缴费,切实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营造良好假期氛围。


来源:教育部网站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