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3〕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六安市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和文号
国务院于2023年11月7日以自然资函(2023)70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2日以皖政地 (2023)310号文件批准。
二、征收范围、面积和目的
拟征收下符桥镇桃园村大门楼、张子洼、学士洼、社公庙、吕院、俞院、大园地村民组;三尖铺村林冲、 秦院、陈家行村民组;沈家畈村黄大塘、三道堰、杨岗头、周氏祠、卧龙岗村民组;圣人山村渡船口村民组;下符桥村中街组。
拟征收但家庙镇大河厂村黄家垄、周巷口、红星、前进、胜利、代家院村民组。
拟征收与儿街镇大沙埂村江家榜、小竹园、李家冲、鸟观窝、榜上院、万小院村民组;双乐河村上院村民组。
拟征收衡山镇洛阳河村赵士湾、刘老家、金家院、崔下院、洛阳河、胜利、陈家院村民组;满路桥村叶 仓房、芝麻挡、包家岭、旗杆夹、椿树店村民组:牛角冲村沙塘岭、宋家岗、林家冲村民组;南岳村金冲村 民组:玉带桥村红土庙、古城、永桥、秦院、张院子村民组;高桥湾村双山庙村民组。
拟征收单龙寺镇东风桥村老河湾、李家榜村民组;扫帚河村戴家河村民组;白沙岭村亮树岭村民组。拟征收磨子潭镇磨子潭村大湾村民组;胡家河村胡家河、油榨岭、何家湾、铁佛寺、匡家湾村民组。
拟征收下符桥镇桃园村等6个乡镇、19个村、62个村民组的集体土地124.1938 公顷,使用国有土地 1.669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货币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规定执行;涉及被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 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及 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518人,其中劳动力2281人,拟通过货币安置3518人,社会保障安置752 人。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霍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通知》(霍政(2017)66号)规定:在全县(区)范围 内,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的,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组为单位)的农 业人口,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含)以上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均纳入被征地农民 基本养老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资金筹集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 老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资金筹集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33号)和《关于调整霍山县被征地农民社 保资金筹集标准的通知》(霍政办秘(2022)43号)规定执行。
五、法律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霍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结果(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为准)实施土 地征收事宜。
(二)2023年2月16日《霍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5号)发布后,在征收范围内违 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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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庆铁路线路全长169.282公里,自六安站引出,经六安市裕安区、霍山县,安庆市岳西县、潜山市、怀宁县,止于安庆西站,全线设6座车站,其中霍山、黄尾、岳西为新建车站。
六庆铁路是我省皖西南地区城际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是填补皖西二个主要地级市六安与安庆直接连通铁路网空白的重要项目。六庆铁路建成后,安庆至六安将只需约1小时左右。该项目是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主通道,将大别山、天柱山、九华山、齐云山、黄山串点成线,形成一条旅游资源富集、风景交汇的“五山联动”黄金旅游大通道,对进一步完善铁路网布局,巩固扩展沿线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安徽霍山、铁路建设规划、 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