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百姓关注] 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杭埠河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3-5-7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微信图片_20230420154817.png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杭埠河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舒政〔2023〕40 号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2023〕35 号)有关规定,现将舒城县实行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舒城县境内的杭埠河、丰乐河、南溪河(新街新河口北—三汊河)、 龙潭河(大徽尖—任四房)、河棚河(黄土关—新开岭)、晓天河(晓天南岳村—万佛湖)、五显河(四顾寨—万佛湖)等水域。

二、禁渔期

从 2023 年开始,每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所有作业方式。

四、专项(特许)捕捞

禁渔期内,因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采集水生生物资源的,应当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同意。

五、执法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禁渔区、禁渔期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捕捞、垂钓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如有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发布通告。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监督电话:110、0564—2793597。
特此通告。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7日

来源:舒城发布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