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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党中央在统揽全局、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防控政策、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
全市医保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优化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以下简称“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
政策实施一个多月来,参保群众对政策满意度高,为疫情防控总体向好态势持续巩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医保力量,真正答优答好了疫情防控这道“加试题”。
3月10日,市医保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调整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情况以及大众比较关注的内容进行解读。
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延续前期政策。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二)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
一是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感染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继续实施专项保障政策,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
二是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我省基本医保普通门急诊医保政策执行。
(三)新冠患者用药保障临时扩大。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决定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除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确定的药品外,还将36个药品纳入临时医保药品目录,按参保地医保相关规定支付。
(四)建立临时协议管理“绿色通道”。
根据需要,可通过签订《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方式,将具有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五)畅通医保互联网诊疗服务。
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开放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可按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有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要继续做好医保便民服务,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
我市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宣传。
1、及时组织政策解读和业务操作培训
2、督促指导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信息平台政策配置和调整
3、全面宣传乙类乙管后医保政策
二是增加资金支持。
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08亿元,确保新冠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助,有力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冠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是强化基金监管。
1、印发《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医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六安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提示函》等文件
2、要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不得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串换药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得违反诊疗规范提供其他不必要的诊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四是做好指导调研。
开展“乙类乙管”后优化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督导,实地督导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地查看规范诊疗情况、结算情况及基金监管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全力推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保政策落地落实。
落地进展情况
目前,六安市接入平台且发生结算行为的村卫生室1702家、乡镇卫生院1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2家,建成了“定点机构设置在哪、医保联网到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保结算网,全市4县3区基本实现了四个全覆盖。
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1、全市范围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全面开通新冠病毒感染门诊医保联网结算工作,主要收治门诊病人
2、三级医院全面开通新冠病毒感染住院医保联网结算工作,主要收治新冠病毒感染住院病人。
参保人群的全覆盖。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普通门(急)诊、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已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政策宣传的全覆盖。
1、各县区组织召开新冠救治保障工作部署暨政策培训会
2、印发新冠病毒感染政策宣传明白纸
3、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宣传
“一站式”结算的全覆盖。
自政策出台以来至2023年3月6日,医保系统数据,全市门急诊新冠病人累计结算11.1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615.7万元,医保支付总费用1003.98万元。
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确保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掌握新冠报销政策、结算流程,熟练操作新冠医保结算系统。
统一规范诊疗行为
1、各级医保部门对临时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医保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
2、加大对大型检查阳性率、门诊人头人次比、不合理用药处方等工作的监测,确保参保患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确保待遇落实
1、目前全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基本都能实现新冠联网结算
2、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等,参保患者可持相关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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