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百姓关注] 《安徽省消防条例》今起施行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2-9-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图司机-20220901-32403962.jpg


      “规定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细化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提出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要求,规定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主体……”这是8月19日上午,记者从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安徽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实施的《条例》对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宏告诉记者,《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调整了部门职责,深化了消防执法改革,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对新型业态消防安全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完善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加强了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例如,要求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增加不得“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禁止性规定。另外,在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强化消防科技水平、强化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方面作出了修订。
 楼主| 发表于 2022-9-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不断完善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