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 暂停!处罚来了!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5-2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u=377307413,1938595897&fm=26&gp=0.jpg

5月25日,六安市住建委发布《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暂停安徽华夏高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通知》,通知称,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在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承担的霍山县大别山创新大厦项目工程质量实体结构检测业务,在未检测梁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情况下,出具了合格的实体结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XBW2110100020),其行为违反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于2021年5月11日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限期要求该公司全面排查提供在皋已开展业务的项目清单,并对已检测的项目进行重新检测,但该公司至今未提供相关整改材料。鉴于该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决定取消该公司前期已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登记备案,要求该公司对前期已开展检测业务进行排查整改,在重新取得工程质量检测登记备案前,不得在我市承接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来源|市住建委
发表于 2021-5-2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应该上报国家安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从事相关工程,你看它还敢不敢偷工减料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8 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骨子里、坚强 发表于 2021-5-28 11:04
应该上报国家安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从事相关工程,你看它还敢不敢偷工减料

支持!
发表于 2021-5-28 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罚狠点!
发表于 2021-5-28 1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8 1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公司法人应该问责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